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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发布人:姜文敏 发布时间:2013/12/10 10:30:04
2001年11月22日上午,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文化部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全国青联、全国学联、全国少工委、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人民大学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,向社会正式发布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。10时整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郑重按动键盘,正式揭开了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上的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主页面,宣告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》正式发布。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。这是我国青少年网络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,必将在今后的网络使用中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要善于网上学习,不浏览不良信息。
要诚实友好交流,不辱骂欺诈他人。
要增强自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。
要有益身心健康,不沉溺虚拟时空。
要树立良好榜样,不违反行为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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