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过几年音乐教师,唱国歌基本可以字正腔圆、声情并茂。但要求学生唱国歌必须唱出味道和神圣性,标准太高;认为唱不出国歌的神圣性就不如不唱,更是因噎废食。小学生对国歌最熟,因为中小学每周一有升国旗唱国歌仪式;但知识、能力所限,对国歌歌词曲调不可能准确把握;对国歌中居安思危精神不可能完全面领悟。大学生呢,唱得准不准就也难说,因为“上大学后唱国歌也就寥寥几次。但不是不爱国,主要是很长时间不唱了;我们年轻人喜欢流行歌曲”。
评论者对国歌的深厚感情令人起敬,把唱流行歌曲与唱国歌相提并论或对立起来却没有道理。“被《超级女声》误导的少女们,也许歌喉一流不乏才智,然而从未引吭高歌唱句国歌或者国际歌”,这何足为奇?通俗歌曲时时存在于我们生活之中,国歌则是在特定场合而不是在《超级女声》中唱的歌。今春人大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朱震刚就提交了《关于增加“侮辱国歌罪”的议案》,提出“在卡拉OK厅等不合适的场合不庄重地唱国歌,应该受到刑罚。”至于“超级女声没有国歌意识,在乎的只是个人名誉的得失”云云实是无据上刚,更像评论者的主观呓语。
爱国,重在内心和行动而不在说唱。国歌作为公民自强不息的誓言、民族凝聚力的元素,重在适当场合“唱”而不在唱得好不好。因为学生唱不出国歌的神圣性、唱不出国歌味道就断言“我们的国歌到了如此危险的边缘”,纯属危言耸听。